法国法律咨询:司法清算

发表:2019年11月08日

读者:本公司突然收到一家客户进入司法清算的通知。该客户尚欠本公司3万余欧元的货款。请问,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才能收回欠款?

新桥律师:司法清算意味着企业停止支付欠款,无法恢复正常运转。被司法清算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停止运营,并出售资产来偿还债务。司法清算可以由债权人提出,也可由债务人或检察官提出。

根据企业的性质,司法清算的决定由商事法院或大审法院作出。当司法清算开始后,企业主管不再行使对企业的管理权。债权人应停止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,或以此为由解除合同。此外,除非一年以上的贷款,企业债务在司法清算期间不计算利息和滞纳金,但企业的担保人不享有上述权利。

员工和企业的工作合同在司法清算判决后的15天至21天内终止。企业拖欠的工资由保险公司(AGS)支付。司法清算判决书任命清算法官和司法清算人。清算法官的作用是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,司法清算人在清算期间代理企业主管行使以下职能:

- 制企业资产清单;
- 确定债权债务;
- 出售资产(货物、社保、不动产、租约等);
- 在15天内通过保险公司向解雇员工支付赔偿;
- 追回其它机构拖欠公司的款项;
- 把企业作为主要住所的个体经营人可要求法庭缓期执行驱逐令;

除被清算企业员工外,所有债权人都应向清算法官申报债权。

清算法官(Juge commissaire)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债权登记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债权人不在“民商告示官报(Bulletin Officiel des Annonces Civiles et Commerciales)”刊登清算的判决书后的2个月内提出债权申请,即永远丧失登记权,无法参与企业解散后的资产分配。但上述截止期(Forclusion)不适用于已登记的抵押担保或其他合同。

对于此类债权人,债权团应向他们单独发出债权申报通知。

在债权申报截止后,未完成申报的债权人可根据商法典第L622-26条要求撤销截止期。为此,申请人应向商事法院书记处发出双挂号信,证明未遵守止期并非其过错。商事法院将申请提交清算法官,如果事实清楚,法官便直接做出裁决,并在2至3个月内将决定告知申请人。否则,法官可决定开庭审理,并在听取双方法庭辩论后作出裁决。

此外,信中还要注明债权的到期日和性质,并支付相关审理费。但申请最迟应在公布清算判决后的6个月内提出。

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,上述6个月的截止期应从收到申报债权通知之日算起。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无法知晓自己所有的债权,则申报债权的期限可延长至12个月。

不服清算法官判决者可在判决交给法院书记处后的10天内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。   

当司法清算程序结束后,无论被清算的资产是否能偿还欠款,除发生偷税、隐藏资产外,所有债权人均无权继续追究所欠款项。

新桥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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