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国议会通过新法案打击校园霸凌
法国议会于2月24日投票通过了一项新法案,将使校园霸凌(Harcèlement scolaire)成为一项专门的新罪行,其量刑标准,最高可达10年监禁以及15万欧元的罚款。
在当今社会,校园霸凌越来越普遍,给很多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,甚至是不可挽回的生命损失。据统计,法国每年平均十个学生中就有一个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校园霸凌。去年10月份发生在上莱茵地区(Haut-Rhin)的14岁女孩黛娜的自杀事件,更是令人痛心。
为了打击这类犯罪,政府决定立法,新设专门的罪行和量刑标准。在此之前,这类犯罪都是根据其它的罪行进行指控,例如精神骚扰(Harcèlement moral)等。政府把该法案提交议会审议之后,先在国民议会获得通过,2月24日在参议院最终投票表决中也获得通过,法案将正式生效。
校园霸凌罪的量刑标准是,如果造成受害人丧失学习能力(ITT)少于或等于8天,可被处以监禁3年和罚款45000欧元;如果超过8天,惩罚将逐级加码。如果因为相关罪行,导致受害者自杀或者尝试自杀,最终可能被处以10年刑期以及15万欧元的罚款。量刑时还会考虑施害者的年龄,因为校园内的施暴者有时是学生,有时是在学校里工作的成年人。
教育部长布朗凯(Jean-Michel Blanquer)坚决表示,骚扰和霸凌不能在学校存在。